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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继续开展创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活动的通知

  (五)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完善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医疗服务的引导措施。将符合条件的社区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应用中医药诊疗方法的自付比例比使用其它诊疗方法的自付比例低。
  二、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要适应中医药服务的要求
  (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注册登记中医科(含民族医科),开设中医诊室,设置中药房,配置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和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
  (七)社区卫生服务站要配置常用的中医药诊疗设备。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
  (八)实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中医医院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的联合与协作,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
  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医药水平
  (九)建立鼓励大中型中医医疗机构有关在职及退休中医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兼职服务的制度。
  (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接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或规范化培训。
  (十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不低于25%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中至少有2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四、社区卫生服务功能要体现中医药的特点
  (十二)预防
  1.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2.开展不少于2种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老年骨关节等)中西医结合防治一体化的服务,对社区主要危险因素进行行为干预;
  3.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体现中医内容,运用中医理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十三)保健
  1.制定适合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的中医保健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适合社区亚健康人群的中医保健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养生保健、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工作。
  (十四)康复
  1.将中西医结合康复内容纳入社区康复体系;
  2.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伤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十五)健康教育
  运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防病治病知识,引导社区居民建立健康生活方式;编制、发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健康教育处方和宣教资料,宣教资料每年不少于3种。
  (十六)计划生育咨询以及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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