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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印发《更好地为公众服务--“十一五”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发展纲要》的通知

  17.提升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完善部、省、地(市)、县四级公路应急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信息搜集及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和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公路应急处置能力。

  18.加强养护施工路段交通组织工作。严格执行部颁《公路养护维修作业安全规程》,健全养护施工路段交通组织管理工作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减少养护施工对公路交通的影响。加强养护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工作,降低施工噪音、扬尘和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

  19.不断拓展公路服务内涵。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以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的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一、二级公路的基本服务区(点)。推进公路政务信息公开,完善信息服务制度。增强规章制度和决策程序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推广养路费联网征收经验。减少收费站的拥堵现象,建立“五纵二横”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积极探索公路服务新模式、新机制。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服务工作。

  五、建设并完善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体制平台

  20.深化公路管理体制改革。深刻认识公路的网络性、公益性等基本属性,按照“分级管理”和“事权统一”的原则,以行政等级分类与路网功能分类为基础,科学界定各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对路网管理的职责。结合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合理设置公路管理机构,科学划分各级管理机构事权,提高管理效率。

  21.规范收费公路管理。进一步加大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对收费公路的行业监管力度。健全收费公路监管机制,充分尊重民意,切实维护公路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严格界定收费还贷与收费经营性公路。政府还贷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应由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法人组织负责,按照“统筹发展、统一管理”的思路,探索新型的公路投融资机制,实现收费还贷公路的良性循环。逐步建立收费公路特许经营制度,规范和扩大利用社会资金。积极争取增加政府财政投入,严格控制收费公路规模,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减少二级公路收费站点。

  22.强化高速公路管理。着力解决高速公路管理主体多元问题,落实和完善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对高速公路的行业管理,逐步实现以省为单位的高速公路专业化集中管理。围绕建立公路特许经营制度,逐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高速公路资产管理和经营权管理。鼓励各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高速公路特许经营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试点。

  23.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责任,强化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管理养护职能。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长期、稳定的养护资金来源渠道。建立符合实际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正常化和规范化,做到“有路必养”。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种模式,因地制宜做好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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