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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吴定富主席在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培训班上的开班讲话和结束时讲话的通知

  (三)加强高管人员培训是实施人才兴业战略的重要举措
  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对保险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事业来说,能否吸引、培养和留住大量高素质人才已经成为影响行业发展水平的决定性因素。近几年,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保险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高端管理人才紧缺已经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之一。加大培训力度,促进人才更快、更好、更全面地成长是解决保险业高管人才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
  通过加强培训,有助于全面提升高管人员素质。时代发展对保险公司高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做过几年业务,对保险市场有一定的理解,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够成为一个合格的高级管理人才。一个称职的保险公司高管人员至少应该具备以下四项能力:一是把握形势的能力。保险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关系日益密切,不了解经济社会的发展走向,不了解中央的大政方针,不了解金融业和相关行业的发展趋势,很容易把企业引到错误的发展方向上。二是制定战略的能力。高级管理人员的作用不是简单地冲锋陷阵,而是要“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最大限度地利用环境的机遇和企业自身的优势,为企业长期发展谋划一条正确的道路。三是发现和使用人才的能力。领导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将有才能的人放在恰当的岗位上,是否具备这项能力是区别普通管理人才和杰出管理人才,区别“将才”和“帅才”的关键因素,任何一个杰出的领导,都是发现和使用人才的能手。四是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一个杰出的管理者,必须能够在纷繁复杂的现象中找出问题的关键,善于在众多工作任务上合理分配自己的精力,善于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生产要素的积极性。提高这四项能力,一个共同的要求是具备宽阔的视野、广博的知识,以及对社会的深入理解。虽然仅仅通过书本知识的学习并不能造就杰出的领导,但通过加强培训,无疑可以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使更多有潜质的管理者更快地成长为优秀的管理人才。
  现阶段我国保险业干部队伍的总体状况决定了加强高管人员培训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保险业干部队伍平均年龄比较轻,许多同志工作时间不长就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一般来说,年轻人思维敏锐、精力充沛、开拓意识较强,但同时,年轻人往往阅历不够丰富、实践经验比较少,对经济社会运行内在规律的把握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因此,年纪比较轻的同志担任领导干部,既有优势,也有弱点。充分发挥年轻同志的优势,弥补年轻同志的不足,关键就是要加强学习,既要通过书本学习,又要通过实践学习,更要通过系统地培训达到学习提高的目的。
  (四)加强高管人员培训是建设现代监管体系的重要举措
  中共十六大以来,保监会立足中国保险业实际,在借鉴国际保险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初步建立起以市场行为监管、偿付能力监管和公司治理结构监管为三大支柱的现代监管体系。但与快速发展的保险市场相比,我国的保险监管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公司治理结构监管还处于起步阶段,有许多亟待完善的领域和环节。加强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培训,对于完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提高保险监管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高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是保险监管的重要内容。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都突出强调培训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保险监管中的重要性。我国台湾地区保险监管当局明确要求“董事会成员宜持续参加公司治理主题相关之财务、业务、商务、会计或法律等进修课程”。香港地区《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指引》规定“董事及行政总裁须接受培训,以了解法律法规和市场发展情况”。新加坡保险监管机构也十分重视高管人员的培训经历。
  加强高管人员培训可以提高保险监管的有效性。通过培训,有助于促进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全面掌握保险业的政策法规知识,深入理解保监会的监管导向和政策意图,减少监管机构和监管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导保险公司主动遵循监管规定和市场规则。通过加强保险公司高管培训,保险公司在制定公司经营目标时,就能够更好地体现保险监管的意图,实现监管力量和市场力量的良性互动。
  这次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培训班,是第一次由中国保监会直接举办的高规格的培训班,也是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监管的重要举措。保监会将以此为开端,逐步建立保险公司高管人员培训制度,构建高管人员培训体系。同时,要探索将是否参加和通过培训考核,作为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高管人员培训逐步走上制度化、专业化、正规化的轨道。要着力把高管人员培训作为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以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为专题举办培训班十分必要
  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监管是国际保险监管的最新发展,是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三大支柱之一。以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为专题举办这次培训班,对于推动各家公司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保险企业制度,对于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监管,防范化解保险市场风险,意义十分重大。
  (一)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
  自从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以来,保监会就把科学发展观作为保险业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加以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受人员素质、行业基础、制度建设和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保险业发展在许多方面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对于在保险业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有利于保险业转变增长方式。当前保险业增长方式粗放,一方面是因为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保险公司经营理念落后、经营管理水平比较低,另一方面也与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有密切关系。在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为了谋求自身利益,往往采取粗放的发展模式,迅速扩大自己掌控的资源,背离、侵害了股东和投保人的利益。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在公司股东、经理层和投保人之间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保险公司按照有利于实现股东和投保人长远利益的方向发展,走科学的、集约化的发展道路。
  第二,加强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建设有利于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当前,保险业外部关联性不断增强,与其他金融行业之间的相互融合和相互渗透越来越明显。随着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的逐步拓宽以及金融综合经营的不断深化,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对保险市场的影响不断加深,加大了保险公司经营风险。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强化风险控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促进保险公司合规经营方面的作用;有利于规范管理层运作,在管理层和董事会之间形成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有利于加强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管理,强化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总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从制度上和根本上减少风险的产生和积累,健全保险业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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