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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合同备案有关数据处理问题的通知

  “出口数量”,若企业合同签订数量的计量单位与码库中的不符,需要企业按照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对应第一计量单位进行折算后录入,并将折算情况在合同中标注。
  “出口金额”,按照美元折算,需要企业将其他币别出口金额按照汇率折算为美元后录入。
  “出口数量(调率前已完成合同)”,在出口商品退税率调整之前合同执行情况,已经发生业务出口数量。
  “出口金额(调率前已完成合同)”,在出口商品退税率调整之前合同执行情况,已经发生业务出口金额,按照美元进行折算。
  “出口数量(备案合同情况)”,合同备案实际出口数量,系统在出口申报明细数据审核时主要针对“备案数量”进行总量控制。系统对“出口数量”、“出口数量(调率前已完成合同)”以及“出口数量(备案合同情况)”进行逻辑判断,进行相应的审核控制。
  “出口金额(备案合同情况)”,合同备案实际金额,系统在出口申报明细数据审核时主要针对“备案金额”进行总量控制。系统对“出口金额”、“出口金额(调率前已完成合同)”以及“出口金额(备案合同情况)”进行逻辑判断,进行相应的审核控制。
  “合同类型”,主要是针对文件中说明长期签订煤炭出口合同,通过该字段标明合同类型,先使用“MT”(煤炭MeiTan),待后续其他调整需求,可以增加其他相应标志标明。
  2. 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上报
  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上报,系统提供打印《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一份、《出口合同备案受理回执》两份(表样参见附件《出口合同备案相关表格》)。
  系统对应生成上报数据进行上报处理。
  3. 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撤销
  在申报系统中提供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撤销功能,详细设计参见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单证申报撤销。
  三、审核系统出口合同备案相关设计
  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中对应进行调整,包括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数据读入、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调整、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审核以及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复核、出具审核结果回执等。
  (一)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读入
  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读入企业申报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数据,读入处理规则参照出口单证数据读入。
  (二)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录入
  特殊情况下,在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录入中可以对读入企业申报数据进行修改调整。
  (三)出口合同备案数据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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