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系统功能调整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将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纳入出口退税单证登记类统一管理。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包括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采集、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申报、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撤销等功能。
1. 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采集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增加“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采集功能,企业用户通过该功能中采集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数据。
在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采集中可以对申报数据进行修改调整。
采集字段说明:
综合考虑在出口合同备案时,可能无法掌握实际出口货物准确的出口商品代码,在设计时增加了“合同项号”,这为后期备案合同出口退税申报、审核打下基础,系统通过出口明细表的备注是否包含“HTBA”字样来判定是否属于备案合同出口货物申报退税,通过一个中间表录入“出口关键字、合同号码、合同序号”来建立出口明细表与备案合同的关联,出口关键字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是“申报年月+序号”,对外贸企业来说是“申报年月+关联号+序号”。
“出口合同号”,企业与外商签订的出口合同号,该字段必须录入,否则不予受理企业出口合同备案申请表。
“代理出口协议号”,代理业务需要委托企业录入与受托企业签订代理出口协议号,同时必须录入“出口合同号”。
“出口合同项号”,出口合同可能同时包括多种出口商品,一个出口合同项号对应出口合同中一类出口商品,需要企业按照规则将出口合同对应多种商品进行分类申报。
“合同签约日期”,根据企业录入时间判断是否符合文件规定,在2006年9月14日之前签订。
“合同执行期限”,出口合同签订合同执行结束日期。
“出口商品代码”,企业在实际出口前无法准确掌握出口商品代码,但是大多数企业出口商品为日常经常发生业务,具体可以掌握,出口陌生商品的几率不大,企业尽可能的录入准确的出口商品代码。
“码库商品名称”,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系统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自动带出的名称,提示性字段。
“出口商品名称”,系统默认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自动带出名称,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出口情况进行调整。
“退税率”,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自动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带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出口情况进行调整。
“计量单位”,通过录入出口商品代码自动根据出口商品退税率文库带出,企业可以根据实际出口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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