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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五五"普法的重点在农村。要采用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要利用农村生产技能和经营培训、外出务工农民就业教育等多种途径,加大对农村育龄群众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突出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流动人口的依法维权意识。

  要充分利用"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地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颁布纪念日及"12·4"法制宣传日,广泛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中,继续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母婴保健法》等法律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和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利用宣传栏、板报、墙报、广告牌等基层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的法制宣传,提高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意识。

  争取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纳入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培训内容,纳入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加大党政领导,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非政府组织履行法定职责的自觉性,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治理。

  要把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紧密结合,以率先实现部门工作法治化为目标,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要以县级为重点,加强对依法行政的考核与评估,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要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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