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卫生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卫办科教发[2006]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发展卫生职业教育,培养卫生职业人才,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我部组织制订了《关于加强卫生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九月六日
附件:
关于加强卫生职业教育的指导意见
卫生职业教育是培养护理、药学及其他医学相关专业卫生技术人才的教育。卫生职业教育既是职业教育的组成部分,又是医学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基础。为贯彻《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加快发展卫生职业教育,促进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现就我国卫生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卫生职业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1.提高认识,加快发展卫生职业教育。培养卫生职业技术人才,对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战略意义。长期以来,由于受重医轻护、重医轻辅、重技术轻服务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卫生职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队伍建设一直是比较薄弱的环节。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国卫生职业教育的办学规模、招生数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为我国的卫生事业输送了大批技术人才。但是,从总体来看,当前在卫生职业教育的发展中仍然存在着认识不到位、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和办学条件差等问题,培养人才的数量不足,层次结构不合理,数量和质量不能很好地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卫生职业技术人才缺乏仍然是制约我国医疗卫生工作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医疗卫生改革的深化,新的卫生职业岗位不断出现,人民群众对卫生保健的需求不断增加,迫切需要大量具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卫生职业技术人才。应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发展卫生职业教育,将其作为提高卫生队伍素质的战略措施和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