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体制,以突破关键技术和转化科技成果为重点,全面提升农业科技基础实力、创新能力和转化能力,在主导产业上推出一批有突破性的新品种和新技术。鼓励引导科研单位与生产企业密切合作,推进科技产业化进程。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和大型工业企业要逐步建立技术创新中心,提高科技创新和应用能力。
第二节 加大科技推广力度
稳定科技推广队伍,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加强与其他所有制推广组织的合作。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加大良种良法推广力度。以现代农业示范工程、规模化良种繁育基地、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和新型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为载体,加快主导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新器材的集成装配、推广与应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业集约化水平。
第三节 积极推进信息化
加快建立多种媒体、多种形式、点线面相结合的现代信息网络,带动农垦产业发展。以土地等资源为基础,逐步建立完善农垦系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整合信息资源,建立企业、政府、各类中介服务机构之间高度协同的信息交换与服务体系,利用国家大宗农产品监测预警信息,分析农垦相关产业运行状况,提高信息服务质量,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管理效率。
第四节 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建立农场支持、政府资助和职工积极参与的教育培训保障机制,充分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职工学校和农场文化中心等场所,开展“绿色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术职称评定等职业技术培训和开发工作,完善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和培训网络。建立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和科学合理的分配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领导者、企业家、专业技术人员、农业高技能人才和职工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
第九章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坚持把改革作为发展的重要动力,以企业化改革为方向,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继续深化垦区和农场管理体制、企业和农业经营制度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协调指导,形成有利于推进农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第一节 进一步完善农业经营体制
稳定以职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加强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自主权。规范土地流转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鼓励家庭农场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联合,培育发展现代家庭农场和股份制公司,积极探索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实现形式。
第二节 大力推进产业化、集团化、股份化改革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调整优化垦区的组织结构和资产结构,形成以优势企业为核心、连结生产基地和职工家庭农场、集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业产业化专业公司。继续深化垦区的集团化改革,完善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产业发展需要,逐步将国有农场改造成为集团公司或农业产业化专业公司的子公司或基地分公司,建立并完善母子公司体制。进一步优化产权结构,加快垦区集团总公司和农业产业化专业公司的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
第三节 切实减轻农工负担
认真执行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把税费改革的好处切实落实给农工。清理和规范农业承包费的收取项目和标准,严格控制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精简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和管理人员,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探索农场基层管理组织的改革创新途径。逐步建立规范合理、公开透明、民主管理、监管有力的防止农工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
第四节 加快分离办社会职能
按照明确方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分离农垦企业办社会职能。地方政府暂不具备能力接收的垦区或农场,按照优化布局、集中管理、单独核算的要求,将社会职能与企业经营职能实行内部分开,规范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在垦区投资办学、办医院及其他社会事业。
第十章 努力构建和谐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