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分企业抽样合格率较低的原因分析。
1.计量意识及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管理意识薄弱。从抽查中发现抽样不合格的商品多数来自于小型企业,这些小型企业对定量包装商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知之甚少、甚至不知。
2.计量手段落后,计量器具配备不合理。从抽查中发现部分企业配备的计量器具不合理,未达到准确度要求或未执行周期检定,有的甚至没有计量手段,这些也是造成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超差的重要原因。
3.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必需的监督措施或包装现场抽检制度不到位,一旦发生计量超差不能及时发现,造成整批商品不合格。
三、后处理情况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针对此次抽查反映出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依据
计量法和《
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给予了相应的处罚,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了复查。其中3家企业的4个批次的定量包装商品整改后仍不合格, 8家企业拒绝整改(见附件5)。对整改后仍不合格和拒绝整改的企业,有关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是召集抽查不合格的生产企业召开分析会。帮助各生产企业逐家分析原因,在企业自愿的原则下,帮助企业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计量器具,建立和完善计量保证体系。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加大《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宣贯力度,不留死角,使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企业了解相关的计量规定。帮助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进一步树立计量法制意识。加大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创诚信计量的生产、消费环境。
(二)各地要认真组织研究此次抽查结果通报,针对各自所辖区域内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的措施,尤其对抽样合格率偏低的油漆、涂料等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要进行重点跟踪监督检查;对整改后仍不合格和拒绝整改的企业,有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按照
计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真正做到通过抽查发现问题,通过抽查解决问题,切实帮助生产企业提高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合格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