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上公开。
与现场公开相配套,通过我部政府网站,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监督管理事项的目录、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事项办理结果等,方便群众查询和下载。
在我部政府网站开辟服务窗口,将现有的网上办事集中展现,并逐步扩大和完善网上申请、许可、办证的范围和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通过我部政府网站,将公共服务类别的行政事项,诸如国内市场监测信息、进出口贸易预警信息、贸易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予以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
3、社会公开。
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告、文告、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地向社会发布我部各类政务信息,为商务发展提供服务。
(二)对外行政事项公开的组织办法
我部面向社会行政事项的公开,其具体组织办法是:编制事项目录;区分事项类别;确定事项办理流程;建立健全事项办理制度;组建设在部行政事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统一组织实施。
1、编制事项目录。
按照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以各司(厅、局)为单位,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清理本单位面向社会办理的各类行政事项,逐项列明事项办理的法律法规依据。在此基础上,编制本单位的行政事项目录。
2、区分事项类别。
按照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统一规范,各司(厅、局)逐一确定行政事项的类别,具体界定该事项是否涉密、属于哪种事项类别、该事项公开的范围和方式等。
3、确定事项办理流程。
按照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逐一确定行政事项的办理流程,落实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别、事项办理内容、法规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承诺时限、监督及投诉方式等。通过确定事项办理流程,保证事项办理公开透明、时限明确、操作规范。
4、建立健全事项办理制度。
按照权力制衡、统一规范的原则,在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办事规则,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在决策方面,建立健全集体研究、层级审核、部门制约、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制度,防止个人决策、暗箱操作。
在执行方面,建立健全行政事务服务“窗口”管理、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情况、听取当事人意见、受理申请及送达结果、以适当方式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办理结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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