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改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构建现代化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加强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气象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政府决策气象服务体系,推进决策服务向直接提供决策建议转变,形成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政府启动应急等级标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加强为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社会活动等的决策气象服务,积极作好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的气象保障服务。加强气象灾害普查、调查和影响评估工作。
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建设气象信息发布系统,特别要加强对沿海以及农村、社区、企业的气象信息发布与服务,引导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进一步完善气象影视服务系统、手机短信气象服务系统建设。构建面向各行业需求、针对性强的专业气象服务系统,构建军民一体化的气象保障体系。坚持气象科技服务的科技型、集约化发展方向,不断开拓新的增长点,建立健全气象科技服务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财务监管制度。
第四节 强化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综合应用先进的数据处理、数据通信、信息网格等技术和方法,依托高性能计算机、宽带通信、标准数据库等,建立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依托国家公共通信网建成联通全国、高速可靠的气象宽带广域通信网,国家到省的传输带宽达到34Mbps以上,省到地达到8Mbps以上,地到县达到2Mbps以上。国家、区域级计算机局域网由千兆位升级至万兆位以太网。升级北京国际气象通信系统,使之成为世界气象组织(WMO)全球信息系统中心之一。
建立健全适应各种观测系统的数据处理业务流程、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建立高度共享的数据库和国家级海量存储系统。构建国家级与省级之间和省际之间的信息共享系统。推进气象及水文、海洋、环境、生态等行业探测资料的共享建设与信息应用。
加强高性能计算机能力建设。建立国家级和区域级高性能计算共享系统,国家级计算机峰值总量达到120万亿次以上、区域级达到5万亿次以上,总体气象网格计算能力达到200万亿次以上。
加强各级保障中心能力建设,增强及时有效的维护维修与技术支持保障。建立国家级、省级气象计量基(标准)组与现代化检定和标校设施,完善标准传递体系。加快国家和省级探测设备实时运行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国家级综合探测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提高各种气象技术装备的综合试验考核能力。
第五节 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国家级六个重大气象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协调地方经济发展紧迫需求的配套工程。
--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工程。在国家应急体系建设统一规划下,建立由指挥、监测、传输、预警、保障、备份等系统组成的气象监测预警和应急系统,形成与各级政府应急体系相适应的气象应急响应体系,达到实时监测,提前预警,及时发布,快速响应,进一步增强对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气象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服务。
--推进气候变化应对(一期)工程。加强气候变化综合影响评估与应对业务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和完善我国大气成分观测与预报服务系统,建成世界气象组织亚洲区域气候中心(WMO-RCC),完善风能、太阳能开发保障业务系统,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支持我国政府参与气候变化环境外交谈判提供依据。
--加快空中云水资源化工程建设。建立国家人工影响天气指导业务系统,健全和完善以地方为主的飞机和高炮、火箭相结合的增雨防雹作业系统和省、市、县三级协同指挥业务系统。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的人工增雨作业,实现全国年均人工增雨量500亿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