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申请表中,经地方协会确认的学时数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2.“继续教育形式”包括:
(1)完成专业著作、专业论文或专业课题研究;
(2)担当培训授课人、研讨会主持人或演讲人;
(3)参加行业业务质量检查;
(4)境外实习期间接受培训;
(5)参加在职学位教育;
(6)参加专业论坛、研讨会;
(7)其他形式。
3.申请人提交本申请表时,请一并报送相关证明材料。
附表2
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时证明表
┌─────┬───────────┬───────────┬───────────┐
│ 姓 名 │ │CPA证书号 │ │
├─────┴─────┬─────┴───────────┴───────────┤
│转出事务所名称 │ │
├───────────┼─────────────────────────────┤
│转入事务所名称 │ │
├───────────┴─────────────────────────────┤
│以下信息由转出事务所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填写: │
├───────────────────────┬─────────────────┤
│本年度已完成培训学时数 │ │
├───────────────────────┼─────────────────┤
│本培训周期已完成培训学时数 │ │
├───────────────────────┴─────────────────┤
│特此证明。 │
│ │
│ │
│(转出注协盖章处) │
├─────────────────────────────────────────┤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