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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画稿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核意见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画稿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审核意见的复函
(环函〔2006〕355号)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上报〈四川画稿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报告》(川环〔2006〕87号)收悉。经审查,我局原则同意《四川画稿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函复如下:

  一、同意《总体规划》提出的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画稿溪自然保护区地处四川盆地与云贵高原的过渡地带,自然地理景观独特,生物多样性丰富,在保护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和桫椤、特有鸟类等珍稀濒危物种上有重大意义,在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应始终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通过采取有效管护措施,达到保护、科研及与周边社区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原则同意《总体规划》提出的功能分区方案。现核心区、缓冲区主要沿山脊线等高海拔地带分布,对易受人类活动影响的低海拔地区保护较弱。建议在具体划界中,对拟作为实验区管理的区域,特别是墩梓河和画稿溪河谷地带,如有重要保护价值的地点应作相应调整,增强保护力度。

  三、同意《总体规划》提出的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规划。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对主要保护对象的威胁,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加强合作,合理划分保护站、点管护责任区域,建立巡护制度,严格管理核心区、缓冲区的人员进入等。预防和控制外来物种很有必要,在实验区已引种不适宜当地环境的树种,可有计划地以当地建群树种进行更替。科研、监测工作应体现保护、管理的需要,循序渐进。

  四、同意《总体规划》提出的宣传教育和社区共管规划。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当地社区群众和旅游参观者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保护区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保护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保护区与社区发展共建共管委员会的作用,加大对社区群众的文化、技能等培训,积极推动、落实社区发展项目,使社区群众能够从保护中真正受益。但对保护区内高山生态移民应持慎重态度,积极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五、原则同意《总体规划》提出的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和基础设施工程规划等。开发生态旅游必须规范有序,控制线路、规模。玉皇观风景名胜区作为保护区的组成部分,其旅游活动应纳入保护区整体工作,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的数量、规模等,应以满足保护区工作需要为限,严格控制,并与当地景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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