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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并增资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并增资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64号)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资扩股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减资并增资的方案。即:先将注册资本由10亿元核减至3亿元,在此基础上再由现有股东或新股东向公司以现金方式增资7亿元,上述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增至10亿元。

  二、核准你公司此次增资中以下出资单位的股东资格、出资额:

  1、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5,900万元

  2、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        24,100万元

  三、同意你公司增资扩股募集资金分两期到位。其中,第一期资金4亿元应于2006年4月30日前到位,你公司应用该笔资金以及部分自有资金全额弥补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缺口;第二期资金3亿元应于2006年6月30日前到位。上述事项由深圳证监局监督执行。

  四、你公司应聘请验资机构就减资、首期增资、第二期增资分别出具《验资报告》,并按股东实际缴纳的出资分别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注册资本以《验资报告》验明的实缴资本为准。你公司应当自全部增资资金到位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将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报我会审核。

  六、中国华闻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新华闻投资有限公司应于2006年5月31日前向我会提交2005年度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七、你公司在减资、增资工作中如遇到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及深圳证监局。

  附件: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次减资并增资后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比例一览表(略)

  二○○六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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