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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65号)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批准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400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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