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66号)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受让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3,0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6.5%)。
二、批准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承继湖北省清江水电投资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5,000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7.5%),批准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湖北省经济开发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2,205.676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6.1%)。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公司27,205.676万元股权(占出资总额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