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焦小青等6人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6]63号)
金宝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吉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河南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根据《
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修订)》(证监发[2002]6号)和《
关于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4]67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对金宝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焦小青、郑春新,吉粮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何常青、邓江宽,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何之寅,河南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高天杨等6人的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