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业务管理及收费
(一)各参与单位要对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的取现金额进行控制,持卡人每卡每天取现金额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元。
(二)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民工银行卡特色业务的受理机构,其业务开通范围应限于县及县以下地区。
(三)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收费统一按以下标准执行:
1.对持卡人的收费,按照取款金额的1%收取,最低1元,最高50元。
2.对持卡人的收费在发卡机构、受理机构和中国银联之间按照3:6:1分配。
三、风险控制
各参与单位要加强风险安全管理,通过业务、技术手段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为农民工通过农村信用社柜面办理银行卡取款业务提供安全的交易环境,确保农民工资金安全,维护农民工权益;要规范业务操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账户管理、现金管理、银行卡管理及反洗钱管理的规定,防范欺诈、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在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过程中遇有关问题和情况应及时报告人民银行总行。
请人民银行相关分支行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附件: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二00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顺利推广,按照统一模式、先易后难、逐步推广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
12个推广省(区、市)成立以人民银行分支行主管行长为组长,相关发卡银行分支行、中国银联分公司和省级农村信用社联社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广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该领导小组下设业务管理和工程实施两个工作小组。
(一)业务管理工作小组负责业务规划和指导,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
(二)工程实施工作小组负责工程建设和技术指导。
二、推广工作的阶段安排
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推广工作应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未成为中国银联成员机构的农村信用社尽快按要求向中国银联申请入网,中国银联协助其办理入网手续;农村信用社建设完成全省联网的综合业务系统,并按照《银行卡联网联合技术规范V2.0》对相关系统进行改造;各发卡银行总行、分支行对计费系统进行改造;中国银联分公司进行二次清分平台配置、个性化报表改造以及测试,以满足当地清算的要求;各单位做好业务培训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