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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51号--关于公布《2006年部分新增本国子目注释》[失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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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号列│                    7501.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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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镍湿法冶炼中间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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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01   │镍锍、氧化镍烧结物及镍冶炼的其他中间产品:                  │
│    ├──────┼───────────────────────────────────────┤
│税目结构│      │—氧化镍烧结物及镍冶炼的其他中间产品:                    │
│    ├──────┼───────────────────────────────────────┤
│    │7501.2010 │———镍湿法冶炼中间品                            │
│    ├──────┼───────────────────────────────────────┤
│    │7501.2090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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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子目由含镍的红土矿或其它镍矿石经过湿法酸浸后得到含镍溶液,再加入沉淀剂或浓缩结晶得到粗制 │
│商品描述│硫化镍、粗制氢氧化镍、粗制碳酸镍、粗制硫酸镍,按重量计含镍量大于10%。物理外观形态为粉末状或│
│    │粉末结晶体。其中粗制硫化镍的颜色为黑色或黑灰色,粗制氢氧化镍的颜色为绿色、红褐色或灰黑色, │
│    │粗制碳酸镍的颜色为绿色或灰黑色,粗制硫酸镍颜色为绿色。上述中间品用于生产纯度更高的镍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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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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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则号列│                     8105.2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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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钴湿法冶炼中间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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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05  │钴锍及其他冶炼钴时所得的中间产品;钴及其制品,包括废碎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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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目结构│     │—钴锍及其他冶炼钴时所得的中间产品:未锻扎钴:粉末:              │
│    ├─────┼────────────────────────────────────────┤
│    │8105.2010│———钴湿法冶炼中间品                             │
│    ├─────┼────────────────────────────────────────┤
│    │8105.2090│———其他                                   │
├────┼─────┴────────────────────────────────────────┤
│    │该子目由含钴矿石经破碎、湿法浸出后得到含钴溶液,根据沉淀剂及控制技术条件的不同,制得粗制碳 │
│商品描述│酸钴、粗制氢氧化钴、粗制硫化钴,按重量计含钴量大于20%。物理形态为粉末状。其中粗制碳酸钴颜色│
│    │为玫瑰红或褐色,粗制氢氧化钴颜色为粉红色或黑灰色,粗制硫化钴颜色为黑灰色。上述中间品用于生 │
│    │产纯度更高的钴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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