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远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741号)
张昭、吴维金:
你们提交的关于深圳远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深圳远邦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张昭出资350万元,出资比例为70%;吴维金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02号信兴广场地王大厦2507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 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 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