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品牌万里行”活动的主要任务
一是开展品牌评价。突出商务工作特色,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充分体现市场的认知和消费者的意志,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有计划分步骤开展标准科学、程序规范、公正透明的品牌评价认定工作,范围包括商品品牌、服务品牌和企业品牌。定期发布“中国畅销品牌”名单,设立年度“中国品牌金(银)奖”。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百姓欢迎、影响广泛,点、线、面相互依衬,企业、市场、政府、社会相互联动的品牌宣传活动,营造“做品牌、推品牌、用品牌、爱品牌”的社会氛围。
三是加快立法进程。积极开展品牌培育、品牌扶持、品牌发展和品牌保护各环节法制建设研究。借鉴国际经验,加快制定品牌评估、交易和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品牌价值评估和交易转让行为,为自主品牌成长壮大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是完善扶持政策。对商务领域现行的扶持政策进行整合,把自主品牌建设与其他商务工作有机结合,加大支持力度,推动自主品牌发展。协调相关部门,综合运用财税、贸易、金融、保险等政策,对自主品牌建设给予更多的支持。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自主品牌建设政策促进体系。
五是提高推介水平。通过在境内外举办自主品牌展、在重大展会上设置自主品牌展区、引导和鼓励商业企业扩大自主品牌商品销售、组织自主品牌企业参加政府访问团等途径和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培育推广自主品牌,提高我国品牌产品的整体形象。
六是提供公共服务。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的理论研究,跟踪国内外品牌发展的趋势,建立自主品牌监测统计平台,充分借助现代科技和手段,向品牌企业和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的信息服务和周到的政策咨询。编撰发布年度《中国自主品牌发展报告》,创设中国品牌网和中国品牌杂志。
七是加快人才培养。把品牌管理人员的培养作为“人才强商”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品牌人才队伍培训活动,分期分批组织开展学习和培训。采取主题征文、网上讲座、论坛演讲、出国考察、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品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八是加大保护力度。将品牌保护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内容,利用在全国设立的50个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加大对假冒品牌的打击力度,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保护境内外各类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