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确定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单位的通知
(卫办疾控发〔2006〕162号)
北京、上海、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省(直辖市)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省级工作组: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256号)要求,经现场考察和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国家级工作组第十三次会议讨论,确定了98个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单位(名单附后)。请各省级工作组按照《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方案》的要求,尽快完成2005年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项目支持的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积极组织,抓紧做好人员、房屋、药品、设备等准备工作,确保在2006年9月30日前开诊。
附件: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单位名单
二○○六年九月五日
附件:
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单位名单
1.北京市中国瑞达系统装备公司瑞达医院
2.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北京市东城区精神卫生保健院
4.北京市丰台区蒲黄榆医院
5.北京市西城区平安医院
6.上海市虹口区精神卫生中心
7.上海市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
8.上海市闸北区精神卫生中心
9.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0.江西省吉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1.江西省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2.湖北省孝感市汉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3.湖北省黄冈市药物依赖治疗中心
14.湖北省荆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5.湖北省荆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6.湖北省十堰市红十字医院
17.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18.湖北省武汉市第二精神病院
19.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十里铺戒毒所
20.湖北省仙桃市工业园医院自愿戒毒所
21.湖北省中西医结合戒毒所
22.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3.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卫生防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