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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暨示范合作项目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第四,增加和充实安全标准化考核力量。化学品登记中心和省级安全标准化考核机构,要充分估计到考评工作任务量,适当增加和充实考核力量,建立安全标准化专家库,调动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保证申请达标企业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目前还没有确定考核机构的省局要抓紧时间确定考核机构,上报危化司和化学品登记中心。

  第五,积极应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www.nrcc.com.cn)提出安全标准化考核申请。考核机构应通过管理系统对申请单位进行受理、统计、公告。安全监管部门应通过管理系统掌握本地区安全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

  (二)积极主动,跟踪指导,完成示范合作项目计划

  河北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安全监局要结合本地区安全标准化工作,认真督促试点企业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按照计划要求,完成工作任务。9月份始,试点企业要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初步确定试点企业申请达标考核的时间与级别;省局要明确合作项目开展较好的企业名单,安排这些企业编写项目成功案例报告,案例报告要在12月底编写完毕。省局在12月底完成并上报本省合作项目全年工作总结。请5个省局在9月底将各试点企业申请达标时间与级别(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二级企业),以及安排编写案例报告的企业名单,上报危化司及化学品登记中心。

  第二,抓紧推进作业场所安全标签的实施工作。化学品登记中心在7月6日向试点企业印发了《关于使用危化品作业场所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函》,要求试点企业上报作业场所、储存场所危险化学品,以便为企业设计作业场所安全标签。请有关省局督促山东东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济宁中银电化有限公司、飞翔化工(张家港)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电化厂、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厂,抓紧上报有关材料。已经接到化学品登记中心安全标签设计样式的企业,请结合作业场所实际情况抓紧制作,并按照要求张贴或悬挂作业场所安全标签。

  第三,积极配合对试点企业进行的安全标准化咨询指导工作。自9月中旬开始,总局危化司将组织专家组,针对试点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咨询指导,帮助和督促试点企业建立与运行安全标准化体系。相关省局和试点企业要配合好这一咨询指导工作,推进示范合作项目和安全标准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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