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和示范会合作项目进展与总局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部分地区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标准化工作对促进日常安全监管、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积极作用,把这项工作当作一场运动或一个阶段性的工作。有的地区还纠缠于对一些表层问题,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消极等待思想严重,没有真正把标准化工作列入当前重要工作内容和工作日程。第二,各地安全标准化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省局开展得比较深入,开创性地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好经验。而有些地区标准化工作才刚刚起步,甚至连考核机构还没有落实。有些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人员和危化品从业单位还不了解《安全标准化规范》,对该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作用还不清楚。第三,有的试点企业合作项目工作进展缓慢,对合作项目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按安全标准化规范要求去做,风险评估工作不彻底,作业场所安全标签不规范。
会议对安全标准化工作和示范合作项目的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要求,做出了具体安排。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积极推进,切实做好标准化工作
第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标准化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和总局《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要求,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进程。各省局要向山东省局学习,克服困难,开拓创新,开创性地开展好标准化工作。各省局要积极组织企业申请达标考核,并将2006年申请一级达标企业名单和计划报危化司和化学品登记中心。
第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规范的宣贯和培训工作。通过宣贯和培训,使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了解安全标准化的核心内容、基本要求、基本方法,保证安全标准化工作能够顺利有效地开展下去。化学品登记中心要进一步开展安全标准化培训工作,要经常和各地、各级安监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做好培训等服务工作,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指导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第三,充分发挥相关行政许可的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实施安全标准化。通过安监部门现有的行政手段,将安全标准化与相关许可证发证后的监管、相关许可年审、专项整治及相关鼓励政策相结合,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