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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暨示范合作项目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暨示范合作项目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危化函2006[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2006年8月29日至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暨示范合作项目研讨会,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会议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安排。

  二〇〇六年九月十三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暨示范合作项目研讨会会议纪要

  8月29日~3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在烟台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暨示范合作项目研讨会。化学品登记中心的代表,河北、吉林等10个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标准化工作的人员,有关协会、中央企业、安全监管总局与陶氏化学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示范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试点企业代表、专家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在会上,10个省安全监管局通报了本地区安全标准化工作进展情况,河北、江苏、山东、河南、湖北5个省的安全监管局还通报了本地区示范合作项目进展情况。会议讨论研究了《氯碱行业、合成氨行业安全标准化考评细则》,分析了安全标准化暨合作项目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布置了下一阶段工作。现将会议研究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和示范合作项目取得了新进展。各省区市安全监管部门对推行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列入了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要工作内容,成立了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相应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以及分阶段实施步骤,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探索,用典型引路,取得初步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一些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将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探索出加强危化品企业日常监管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二是山东等地区摸索出激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措施。三是逐步完善通用于各行业的有关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考核办法,指导和规范考核工作。四是以安全标准化工作为平台,通过开展示范合作项目,系统化地吸纳陶氏化学公司的先进经验,提高了试点企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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