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切实维护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开放。国有艺术院团、影剧院每年安排一定场次主要面向低收入居民的低价演出或放映。中央和省级电视台开办添加手语的节目或栏目。积极开展为农民工送书、送戏、送电影活动。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后,保留一定数量的模拟频道,完整转播中央、省和当地的主要节目,对低收入家庭给予优惠的资费政策,保证他们的基本收视需求。
(九)加强农村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增加政府投入,调整资源配置,着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1.推进农村文化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欠发达地区综合文化站的改扩建和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实施农村文化重点工程建设,改善、提升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水准,逐步改变城乡之间文化发展不平衡现象。
┌────────────────────────────────────────┐
│ 专栏2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 │
├────────────────────────────────────────┤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充分利用无线、卫星、有线、微波等 │
│多种手段,为广大农村地区提供套数更多、质量更好的广播电视节目,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
│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 │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做好农村电影拷贝配送工作,丰富电影片源,加快推进农村电影数字 │
│化放映,加强农村电影院更新改造,增加固定或流动放映点,基本实现全国农村一村一月放│
│映一场电影。 │
│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在欠发达地区新建、改扩建2.5万个左右综合文化站,配备必需的 │
│设备,完成对农村危旧公共文化设施的改造,基本实现全国乡镇均建有综合文化站。 │
│流动综合文化服务车--对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适宜开展流动服务的地区,为县 │
│乡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流动电影放映车,开展集影视放映、文艺演出、图片展览、图书销│
│售和借阅、科技宣传为一体的流动文化服务。 │
└────────────────────────────────────────┘
2.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的倾斜。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资源,逐步增加为农村服务的资源总量。
--中央和省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加大农村和农业报道的分量,增加农村节目、栏目和播出时间。农业大省的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创造条件开办农村版和农村频率、频道。市(地)党报和市(地)县电台、电视台要把面向基层、服务“三农”作为主要任务。
--加大对农村题材重点选题的资助力度,把农村题材纳入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广播剧和电视剧制作、各类书刊和音像制品出版计划,保证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在出品总量中占一定比例。对重要文化项目和文化产品采取政府补贴,以政府采购的方式直接送到农村。购买适合农村的优秀剧本版权,免费供给基层艺术院团使用、改编并为农民演出。鼓励和组织专业文化工作者到农村辅导群众文化活动。
--加强“三农”读物出版工作,开发出版适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音像制品和图书等各类出版物。实施“送书下乡工程”,重点面向西部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农村文化室配送图书。
--县(市)图书馆逐步实行分馆制,丰富藏书量,形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的图书配送体系,充分发挥县图书馆对乡镇、村图书室的辐射作用,促进县、乡图书文献共享。按照“政府资助建设,鼓励社会捐助,农民自我管理,市场运作发展”的要求,支持农民群众开办“农家书屋”。
3.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要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创建文化先进县(市)、文化先进乡镇和创建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保证一定数量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乡镇和村的文化建设,文化领域新增加的财政投入应主要用于农村。政府要保证文化馆(站)开展业务必需的经费、基层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正常运转必需的经费、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经费和农村电影放映补助经费。建立健全基层文化单位的评价体系,将服务农村、服务农民作为基层文化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十)普及文化知识。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人文社科、文艺欣赏、法制、科技卫生等基础知识的普及工作。加强村镇文化、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家庭文化建设。实施“国民艺术教育推进工程”,推动文学、戏剧、音乐、舞蹈、曲艺、雕塑、绘画、工艺品、风俗、技艺等到农村、到工厂、到军营。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的文化普及教育,使广大中小学生掌握基本的文化常识和传统文化技艺。在国民教育中加大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比重,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知识的普及教育。加强群众文化创作,发挥文化馆(站、中心)等文化机构的组织作用,充分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广场文化活动等载体,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等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工作者深入基层演出,鼓励和支持专业艺术院团富余、离退休演艺人员开展群众性文艺辅导或展演活动。国有文化单位每年要安排一定场次的免费演出和艺术讲座,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提高艺术欣赏水平。
(十一)建立健全文化援助机制。通过援赠设备器材和文化产品、共享文化资源、业务合作、人员培训、工作指导等方式,通过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城市对农村开展“一帮一”对口支援活动,帮助农村和西部地区解决文化产品和服务相对缺乏的问题,支持其文化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等人民团体的组织引导作用,广泛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服务计划”和大、中学生志愿服务日行动中增加文化服务的内容。动员离退休文艺工作者、艺术院校学生和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为社区提供志愿文化服务。支持和资助优秀文化专业人才支援西部文化建设。对优秀的文化志愿服务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十二)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和国家机关向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动员城市单位、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等。鼓励权利人许可基层文化单位无偿使用其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机关、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要尽可能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文化服务。
四、新闻事业
(十三)推进新闻媒体建设。始终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各类新闻媒体的建设,巩固和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
1.着力提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推动内容、形式、手段和机制的创新,把正确舆论导向同讲求宣传艺术统一起来,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做好正面宣传,全面宣传党的主张,准确反映群众意愿,扩大正面宣传的影响力。增强群众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更多地宣传基层群众的先进典型。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新闻报道以及典型宣传,加强重大主题宣传报道,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报道的时效,做好舆论监督。重视对社会热点问题的舆论引导,完善新闻发布制度。
2.切实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认真落实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和完善报刊退出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配合协调的长效机制建设,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行业自律,有效制止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低俗之风和不良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