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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方案的通知

  (二)坚持实干。各地各有关单位,务必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人员,明确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建设和服务工作。

  (三)求得实效。要根据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开展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工作。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以服务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四)农民得实惠。要通过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推进信息服务进村(场)入户,让农民利用信息搞好生产经营,增加收入,丰富文化生活,更新观念,提高素质,享受信息化带来的实惠。

  三、建设目标

  从2006年9月起,用4个月左右的时间,因地制宜建立起基本适应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场)信息服务需要的信息服务站,再用1~2年的时间,不断完善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使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成为村民增产增收的好帮手、文化生活的好伙伴,示范村建设管理的主要抓手、经济社会繁荣的重要依托。

  四、重点任务

  (一)信息服务站建设。计划2006年10月底前完成达到“四个一”标准的信息服务站建设,年底前正式运行。在信息站所在场所悬挂“农业部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信息服务站”牌匾。“四个一”即:有一名信息员(主要从村、场干部中产生),一处场所(主要设在村委会或场部,也可与党员远程教育点、科技书屋等合并),一套信息设备(包括电脑、电视、一体机等),一套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服务站管理规定、信息员工作职责、有关服务规范等)。

  (二)信息员培训。培训示范村(场)信息员,使他们达到“五能”要求,即能熟练采集、传播信息;能根据村民的需要,查找下载及审核发布信息;能组织村民收看农业电视节目;能指导村民上网获取信息;能利用信息服务站的设备支持示范村(场)村(场)务管理。

  (三)建立完善服务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服务站管理服务制度,明确信息员岗位责任,规范服务行为。探索建立示范村(场)信息服务长效机制。

  (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了解掌握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和服务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在面上推广。

  五、任务分解

  示范村(场)信息服务站建设是各级农业部门共同的任务,在通力协作的同时,必须按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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