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6“海外华人体育舞蹈公开赛”坚持为海外华人和国内参赛选手服务,强调竞技性、艺术性、欣赏性为一体。坚持大赛的公证性和权威性。
四、“海外华人体育舞蹈公开赛”是国际综合性比赛,计划每年举办一次。
五、大赛组织委员会由有关方面领导人和相关机构人员组成,组委会设: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下设大会办公室、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竞赛部、宣传部、后勤部等部门。
六、2006“海外华人体育舞蹈公开赛”是海内外华人共同参与的国际性大赛,通过初赛、复赛、半决赛、决赛的程序进行。它是在常规赛的基础上进行的。
七、每对参赛选手其中一方具有华人血统的选手即可报名参赛。
八、2006海外华人体育舞蹈公开赛的参赛者,是由来自若干国家的海外华人选手、中国(国标舞)体育舞蹈参赛选手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国标舞)体育舞蹈参赛选手组成。
九、2006“海外华人体育舞蹈公开赛”的裁判员由国际级知名人士、著名专家担任。裁判员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委守则,杜绝不正之风。
十、2006海外华人体育舞蹈公开赛中国选手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归本公开赛组委会竞赛委员会。
2006海外华人体育舞蹈公开赛组委会
2006年8月
2006海外华人体育舞蹈公开赛中国选手竟赛规程
一、批准单位:国家体育总局、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
二、比赛名称:2006海外华人体育舞蹈公开赛
三、主办单位:北京佳隆国际体育舞蹈俱乐部有限公司
四、承办单位:北京北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佳隆国际体育舞蹈俱乐部有限公司
五、协办单位:
六、比赛时间:2006年11月17---19日
七、报到日期:2006年11月15、16日
八、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1月1日
九、比赛地点:中国 北京朝阳体育馆
十、比赛项目:
(一)标准舞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