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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行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申办工作的通知

  (二)承办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的计划方案(可暂时参照2008年奥运会的项目设置)
  1.竞赛组织类
  (1)竞赛安排(附赛区分布图)
  --主赛区竞赛项目安排
  --分赛区竞赛项目安排
  --不具备承办条件的项目的建议
  (2)场馆状况
  --现有场馆状况
  无需维修或简单维修后即可承办比赛的场馆状况(附表一)
  需进行结构性改造后才能承办比赛的场馆状况(附表二)
  --已纳入各级政府市政规划内的新建场馆情况(附表三)
  --专为承办全运会而计划新建的场馆情况(附表四)
  (3)各项目比赛器材、设施、设备的状况
  --可直接使用或简单维修即可使用的器材、设施、设备统计
  --需要租借或购买的器材、设施、设备统计
  (4)承办国内外重大比赛情况
  (5)各项目国际级、国家级裁判员数量和状况
  (6)竞技体育的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
  --前两届全运会的参赛概况
  --第十二届全运会运动成绩预期目标
  2.后勤保障类
  (1)经费筹措方案
  --经费的主要来源
  --筹资的具体计划
  --经费的主要使用方向
  (2)各项目接待方案
  --宾馆的名称和星级
  --房间标准和床位数量
  --住地与赛场的距离
  (3)交通状况
  --省际交通运输状况
  --主赛区交通状况
  --分赛区交通状况
  --主赛区同各分赛区之间的车程距离
  (4)新闻宣传状况
  --邮电通信设施
  --电子通讯设施
  --互联网络
  --电视转播设施及技术
  --新闻宣传方案
  (5)社会治安状况
  --城市社会治安概况
  --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6)医疗卫生状况
  --城市医疗卫生概况
  --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名称、类别、床位数量
  --执业医师、护士的数量和情况
  (7)气象条件
  --建议举办全运会的时间(10-12天)
  --近5年来这段时间的气象情况
  3.其它
  (三)你单位对申办材料真实性和可靠性的承诺
  五、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2号国家体育总局竞技体育司
  邮编:10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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