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IFICATION
The following notification is being circ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10.6.
┌───┬───────────────────────────────────────┐
│1. │Member to │
│ │ Agreement notifying: │
│ │If applicable, name of local government involved (Articles 3.2 and 7.2): │
│ │ │
├───┼───────────────────────────────────────┤
│2. │Agency responsible: │
│ │Name and address (including telephone and fax numbers, e-mail and web-site │
│ │addr esses,if available) ofagency or authority │
│ │designated to handle comments regarding the notification shall be indicated │
│ │if different from above: │
│ │ │
│ │ │
├───┼───────────────────────────────────────┤
│3. │Notified under Article 2.9.2 [ ], 2.10.1 [ ], │
│ │ 5.6.2 [ ], 5.7.1 [ ], │
│ │ other: │
├───┼───────────────────────────────────────┤
│4. │Products │
│ │ covered (HS or CCCN where applicable, otherwise national tariff heading. │
│ │ICS numbers may be provided in addition, where applicable): │
├───┼───────────────────────────────────────┤
│5. │Title, number of pages and │
│ │ language(s) of the notified document: │
├───┼───────────────────────────────────────┤
│6. │Description of content: │
├───┼───────────────────────────────────────┤
│7. │Objective and rationale, including │
│ │ the nature of urgent problems where applicable: │
├───┼───────────────────────────────────────┤
│8. │Relevant documents: │
├───┼────────────────┬──┬───────────────────┤
│9. │Proposed date of adoption: │ │ │
│ │Proposed date of entry into │ │ │
│ │force: │ │ │
├───┼────────────────┴──┴───────────────────┤
│10. │Final date for comments: │
├───┼───────────────────────────────────────┤
│11. │Texts available from: │
│ │ National enquiry point [ ] │
│ │ or address, telephone and fax numbers, e-mail and web-site addresses, if │
│ │ available of the other body: │
└───┴───────────────────────────────────────┘
附件六: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处理表格式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处理表
┌────────┬─────────────────────────────────────────┐
│ 标准名称 │ │
├────────┼─────────────────────────────────────────┤
│标准主编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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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准条款编号 │ 意见内容 │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及理由 │ 备注 │
├────┴─────────┴──────┴─────────┴────────┴─────────┤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地方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有关企业及其他单位的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业务司局的意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及返回意见情况: │
├────┬─────────────────────┬─────────┬───────┬─────┤
│序号 │ 发送征求意见稿单位名称 │ 是否复函 │是否提出书面意│ 备注 │
│ │ │ │ 见 │ │
├────┼─────────────────────┼─────────┼───────┼─────┤
│ │1、国家××××委员会 │ 是 │ 是 │ │
├────┼─────────────────────┼─────────┼───────┼─────┤
│ │2、××省××××局 │ 是 │ 否 │ │
├────┼─────────────────────┼─────────┼───────┼─────┤
│ │3、中国××××研究院 │ 否 │ -- │ │
├────┼─────────────────────┼─────────┼───────┼─────┤
│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司(局) │ 否 │ 是 │意见标在征│
│ │ │ │ │求意见稿中│
│ │ │ │ │返回 │
├────┼─────────────────────┼─────────┼───────┼─────┤
│ │ │ │ │ │
├────┼─────────────────────┼─────────┼───────┼─────┤
│ │ │ │ │ │
├────┴─────────────────────┴─────────┴───────┴─────┤
│五、附加说明 │
├──────────────────────────────────────────────────┤
│ │
│(内容包括征求意见单位数量、回函提出和未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单位数量、征求意见期间未回 │
│函单位数量、返回意见的个数及采纳、未采纳和部分采纳意见的比例等统计数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