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批理财规划师等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四批理财规划师等3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第十四批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在此批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中,理财规划师和秘书标准系新修订标准,原标准相应废止;芳香保健师标准系试行标准。
二OO六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第十四批理财规划师等3个国家职业标准目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