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06?2007年重点工作
(一)发展科普基础设施
1.研究、编制《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中国科协、科技部、发展改革委)
2.制定《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建设部、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
3. 研究关于科研机构、大学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若干意见。(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中国科协)
4.部署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地制定建设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计划。(中组部)
5.做好中国科技馆新馆的建设工作。(中国科协、发展改革委)
6.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和企业建设以节约能源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科学素质主题教室、主题角。(劳动保障部)
7.在全国成立200余个流动电影放映队,筹建全国工会数字电影院线;建立31所农民工业余学校。(全国总工会)
8.对共青团、妇联所属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工作情况进一步调查摸底,做好相关工作;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大力推动地市以上青少年宫建设,努力扩大青少年科普活动阵地覆盖面。(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9.在西部地区实施援建1000个“安康亲情图书站”项目。(全国妇联)
10.建设第二批全国林业科普基地。(国家林业局)
(二)提高科普基础设施展教能力
1.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的试点工作。(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
2.实施中小科技馆支援计划,推动科技馆常设展品和主题展览的交流与共享,丰富中小科技馆的展示内容。(中国科协)
3.做好“西部乡村流动图书车项目”新疆等地初期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筹措资金,逐步扩大项目规模,增强项目服务能力。(共青团中央)
4.充分发挥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培训、教育基地功能,对部分家长学校骨干、家庭教育指导者进行培训;开展农村剩余女劳动力转移培训,城镇妇女就业、再就业培训。(全国妇联)
四、工作要求
(一)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要明确工作职责,纳入工作计划,落实工作经费。要加强协调与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各相关单位要确定具体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