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定妇联系统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科普设施的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全国妇联)
(三)突出社会公益性,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
1.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和中国科协、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科技馆等科普设施建设的若干意见》(科协发普字[2003]30号)等相关政策,坚持科普设施的公益性原则,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尽快恢复挪作它用的科普设施的科普功能。(各成员单位)
2.发挥科普设施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方面的作用。
----推动各类科普设施与学校科学教育的衔接。组织开展“科技馆活动进校园”工作。将在科技馆等科普场所内进行的科普活动送到学校,同时也将中小学科学教育的场所拓展到科技馆等科普场所,使科技馆资源与学校教育特别是科学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相衔接。(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中国科协)
----进一步发挥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基层科普设施的作用,改善设施硬件水平,提高服务水平,为广大青少年开展科普活动创造条件。(中国科协、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3.丰富科普设施的活动内容,提高展教水平,增强吸引力。
----提高科普展览、展品设计制作水平和能力。择优扶持一批设计制作机构,推动设计制作社会化,提高科普产品的设计制作水平。加强交流与合作,培育适合我国国情的科普展览、展品市场。(中国科协)
----推进各类科普教育基地实行定期对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中国科协、科技部、教育部、国家林业局、共青团中央)
----组织开展各类科普设施的人员培训,加强不同类型设施间使用和管理的经验交流,提高利用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的水平;加强展品、展示内容和活动形式的研究开发。(各成员单位)
4.增加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和专业设施的科普功能,发挥它们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的作用。
----科研机构、大学等以不同方式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中国科协)
----发挥中科院系统的资源优势,建设约30个科学传播基地;在有条件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植物园、博物馆、可开放天文台(站)、可开放实验室增设互动科普设施,增强科普能力。(中科院、国家林业局)
----拓展和完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科普教育功能,不断开发满足青少年参与需求的科普活动项目,完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科普教育设施;发挥科普类全国青少年教育基地在科普教育中的作用。(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