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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科组办发〔2006〕9号)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的要求,中国科协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方案》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2006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由中国科协担任牵头部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教育部、农业部、中组部、劳动保障部、国家林业局、中科院、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为责任单位。为了做好该项工程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任务和要求,拓展和完善现有各类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有计划地推进科普设施的建设与发展,新建一批科技类博物馆,发展基层科普设施。通过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加强我国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满足公众利用科普设施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需求。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提出科普设施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分布与规模等,加强对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中国科协、科技部、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
  (二)制定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
  1.制定《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等科普设施专用的国家标准,指导各地科技馆等科普设施的建设规模、选址用地、总体布局、建筑设计、室内环境、运营管理、改造更新等。(建设部、发展改革委、中国科协)
  2.制订科普设施的认定办法和管理条例,规范和推动科技场馆及基层科普设施的建设与发展;制定科普展览、展品、科普大篷车等产品的技术标准。(科技部、中国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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