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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祁茂华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祁茂华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131号)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祁茂华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决定核准祁茂华(身份证号码:140202650207303)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请你公司按照《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4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祁茂华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手续,并通知其持本批复及有效身份证件于本批复下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领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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