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关于申报2006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
(全电办[2006]0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业性机构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息办:
经研究,2006年度“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将于7月15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请按《关于申报2006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信基办[2006]4号文)、《2006年“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指南》(见附件一)的有关具体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做好今年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
(二)企事业单位申请贴息支持的贷款项目必须是已列入信息产业部2003-2005年度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计划,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倍增计划”项目。
(三)企事业单位“倍增计划”贷款项目申请贴息支持须经地方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向我办推荐。
二、申请材料
(一)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二);
(二)国家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及验收合格文件;
(三)项目开户银行出具的贷款合同和利息结算清单;
(四)地方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
三、材料报送方式
(一)纸质稿:按《“倍增计划”贷款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大纲》(附件三)的要求编制并报送;
(二)电子稿:以电子文档(WORD)形式报送。
两稿需同时具备,主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项目受理
我办负责受理“倍增计划”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申报截止日期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15日(含资料的填写、整理、评估、排序、寄送时间。以推荐单位寄送纸质稿时的邮戳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208286/87 传 真:010-6827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