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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快推进信息产业自主创新的指导意见


  (十二)加快发展信息产业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
  根据国家重大战略和信息产业发展需求,编制《我国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为国家制定和实施科技计划、建设投资、政府采购政策等提供依据与支撑,对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开发、专利申请、标准制定、国际贸易与合作等给予指导和支持。

  (十三)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
  鼓励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创造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定技术标准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1.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意识,加大研发投入,建立健全研究开发体系和技术创新管理体系。

  2.支持企业积极申请国际国内的专利尤其是核心技术领域内的专利,参与国际国内的标准制定和实施,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

  3.鼓励和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承担国家重大专项或其它科技和产业化项目,积极开展技术成果的转移和转化。

  (十四)鼓励建立产业技术联盟,开展联合创新
  鼓励和引导企业围绕信息产业关键技术和重大应用,建立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技术联盟;引导企业拓展和深化与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之间的创新合作,提升产业链的整体竞争力。

  (十五)实施信息产业知识产权战略
  完善信息产业知识产权法规和政策体系,鼓励创造自主知识产权,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提升全行业创造、管理、应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建立和完善信息产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立健全信息产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推广应用平台和预警机制,增强企业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事务与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形成政府、行业组织、企业相结合的信息产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与运行机制。

  (十六)建立和完善信息产业自主标准体系建设
  加大对信息产业技术标准研究、制定的力度,围绕信息产业发展重点,着力开展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研究制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活动,力争更多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成为国际标准。建立和完善标准技术研究、自主制定、试验验证、知识产权处置和产业化推进的新的工作体系与运行机制,加快建设面向市场和企业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十七)加强电信运营业的技术和业务创新
  立足于整个信息服务业的发展,适应市场需求的发展变化,加强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领域的技术和业务创新,积极开拓新的业务发展空间,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业务品牌的开发应用,建立和完善技术和业务创新的应用示范和服务推广机制,推动向信息服务业转型,提供满足社会需求的综合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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