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成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土壤调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环办函〔2006〕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2005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同意我局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工作》的计划。2005年12月,我局和国土资源部与农业部就“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专项工作”(以下简称“土壤调查专项工作”)和“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两项调查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我局联合国土资源部于2006年1月向财政部报送了全国土壤现状调查及污染防治项目预算,并将在今年上半年正式启动全国土壤调查专项工作。为加强对土壤调查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土壤调查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土壤调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土壤调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吴晓青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
副组长:周 建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司长
万本太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
成 员:程立峰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
陈 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副司长
罗 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副司长
王 桥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副站长
(二)主要职责
1、研究、决定土壤调查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相关工作进行考核;
3、审定土壤调查项目总报告和各专题报告;
4、与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就有关调查工作进行沟通协调。
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土壤调查专项工作办公室
(一)人员组成
主 任:万本太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
副主任:程立峰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自然生态保护司副司长
陈 斌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规划与财务司副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