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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200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国合字[2005]30号)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材料收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公司向高盛(亚洲)金融公司定向增发不超过4,336.416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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