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边销茶价格管理。边销茶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原料收购价由国家物价局、商业部制定下达。成品调拨由商业部制定下达。销售价由有关省、自治区确定,并报国家物价局和商业部备案。
有的销区为保持边销茶供应的稳定和少数民族生活水平的提高,而造成经营企业政策性亏损的,其亏损部分应争取由地方财政列入财务计划,给予企业补贴。
四、加强边销茶市场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会同业务主管部门,以及物价、税务、技术监督(标准计量)等部门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对边销茶市场进行经常性检查。
对无证经营、套购倒卖,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抬价或压价销售和用其它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的,要按有关法规予以惩处。
五、加强产品质量的管理与监督。边销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生产、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凡卫生指标中一项不合格或感官理化指标中两项不合格以及标签不合格者,即为质量不合格产品。对边销茶市场上的商品质量要进行定期抽查检测。抽查检测工作,由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进行。检验工作由技术监督部门指定具备资格的检验机构承担。对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单位的处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产区生产企业出厂产品必须经过出厂检验,每一批次产品调拨起运必须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六、加强边销茶加工和经营企业的管理。边销茶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国家计划组织生产和调拨,保证合理的原料库存,均衡安排加工和调拨任务,努力做好产销服务;企业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制定合理的加工工艺规程和全面质量管理制度,积极推广运用新技术,改造落后机械设备,改进工艺,降低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建立健全企业全面经济核算制度,加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拖欠货款,挖掘内部潜力,多渠道补充企业自有资金。
销区批发销售单位应保证边销茶的供应,均衡、及时地组织进货,制定合理的库存定额;要采取多种促销措施,方便群众,服务上门,努力开拓市场;对国家安排的边销茶调拨、供应、销售和储备任务,必须保质保量严格执行,要实行经济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
七、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边销茶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91〕16号文件精神,商业部积极会同银行、财政部门做好边销茶国家储备工作,国家储备的边销茶,由商业部统一掌握,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地要认真使用好边销茶生产企业技改资金,加紧落实国家边销茶定点生产企业信贷优惠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