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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天津分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天津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6〕844号)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筹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的请示》(人保健康发〔2006〕5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批准你公司筹建天津分公司。
二、
该分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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