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3月12日 实施日期:2009年6月1日)废止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
(国测法字[200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
为了加强测绘资质监督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我局制定了《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测绘局
二○○五年六月十五日
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资质监督管理,维护测绘市场秩序,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的测绘单位(以下简称“测绘单位”)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三条 测绘资质监督检查是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测绘单位资质进行的监督检查,以及对测绘单位是否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和履行测绘法律法规制度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是测绘资质监督检查机关。
第四条 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实行年度注册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制度。
年度注册是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年度对测绘单位进行书面形式的核查,确认其是否继续符合现有测绘资质的基本条件,以及对违反测绘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做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