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海峡联合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6〕855号)
上海美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林善贵、施守春:
你们提交的关于海峡联合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海峡联合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其中,上海美佛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450万元,出资比例为90%;林善贵出资30万元,出资比例为6%;施守春出资20万元,出资比例为4%。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64号运通行商务大厦419、315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 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 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