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06〕34号)
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
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中央国家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06年夏季消防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整治百日行动。为认真落实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夏季消防工作,现就做好局系统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各单位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思想。
(一)加强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单位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研究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责任,精心组织,齐抓共管,确保今年夏季的消防安全。
(二)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使消防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事事有人落实。
(三)制定和完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方案,组织一次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问题,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将火灾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广泛动员,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7月份,各单位要大力加强消防法制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遵守消防法规的自觉性,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消防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自防自救和识灾防灾能力。
(一)以举办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内部网络、报刊等媒体,宣传防火、扑火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消防常识,使全体工作人员不仅掌握消防安全常识,还知道本单位、本岗位的特点,了解哪些重点部位和工作环节容易发生火灾,掌握防火安全的要求和扑救措施,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