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2006年水上危险品运输“百日会战”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地方海事局、港口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水上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部决定于2006年5月10日至8月18日开展“水上危险品运输‘百日会战’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解决2005年全国开展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水上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同时,通过集中优势力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水上危险品运输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水上安全形势稳定。现将《2006年水上危险品运输“百日会战”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开展相关工作。
附件:2006年水上危险品运输“百日会战”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
2006年水上危险品运输“百日会战”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交通部、公安部、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路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的通知》(交海发[2006]33号)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中心工作,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努力提高水上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水域环境。
二、活动目标
本次“百日会战”行动重点加强对水上危险品运输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水上危险品运输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潜在的事故隐患,打击水上危险品运输瞒报谎报行为,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提高船员、船舶、船公司、码头所有人及经营人和相关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的领导,交通部成立“百日会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部海事局。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徐祖远(交通部副部长)
副组长:刘功臣(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
宋德星(交通部水运司司长)
成 员:王金付(交通部海事局副局长)
张守国(交通部水运司副司长)
李良君(交通部公安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王金付(兼)
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10-65292873,传真:010-65292875,E-mail:falco@ms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