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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的通知

  三、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

  1.办公室工作会议

  办公室工作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学习传达党中央、国务院及领导小组的有关精神;总结年度工作,研究提出下一年度工作安排的建议;研究部署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工作事项等。

  办公室工作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可视工作需要临时提议召开。会议将根据讨论的议题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列席会议。

  2.专题工作会议

  专题工作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和主持。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办公室开展专项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出席人员和会议内容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确定。

  印发文件及印章管理制度

  办公室印发以下文件:

  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工作中重要事项的通知;

  2.办公室会议的有关文件;

  3.工作简报。

  办公室设印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以办公室名义印发文件和通知,可使用办公室印章,需办公室负责人签批。

  沟通协调制度

  加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情况沟通,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各成员单位间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加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领导机构的沟通协调,推动各地的实施工作。

  调研制度

  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及有关专家对《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情况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牵头部门、责任单位根据任务需要,可组织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抄送办公室。

  联络员制度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确定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协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开展工作,加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日常联系。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外的相关部门也可确定联络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领导机构确定相关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加强办公室与各地的日常联系。

  联络员及时将本部门、本地区实施《科学素质纲要》的进展情况、重要举措和典型经验向办公室通报。

  附件
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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