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建立“目标一致、主体多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长效机制。政府部门要强化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创造良好制度环境,提供关键性、普惠性的公共服务,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程监测。明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是公共服务和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要坚持计划生育行业特色不改变,坚持稳定机构和队伍不动摇。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协调相关部门,制定有利于服务网络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强化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信息咨询、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五大功能,切实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队伍职业化建设;推动基层组织民主自治,调动社会成员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将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模式和自下而上的监督模式相结合,畅通政府与社会沟通和民意表达的渠道;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作用,更好地推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五、切实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科技工作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科技工作汇报,适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积极创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发展的政策环境,科学制定完善本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规划,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解决科技工作的重要问题。把推动科技创新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成立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同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管科技工作的领导要具有医学专业背景,科技管理部门要配备懂医学、会管理、综合素质高的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法人代表要具有医学专业学历。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学科健全的高素质的科技人才队伍。引进、培养、用好学术带头人和学科领军人物,努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体制环境。改进科技人才的评价体系,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加大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科技人才的奖励。加快调整技术服务机构人员结构,加强技术服务队伍职业化建设。实施“三千人才”工程,带动和加强技术人员专项培训,建立以专业教育为基础,以岗位培训、继续教育为重点的职业化教育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