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重要意义
30多年的实践证明,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在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历史进程中不断发展,在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为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坚强保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出生人口素质亟待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依然偏高,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劳动年龄人口规模庞大,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经过多年的努力,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依然面临诸多挑战:基层服务网络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员素质、服务能力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相适应,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能力与人民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需求不相适应,科技体制机制不完善、改革滞后、投入不足及领军人才缺乏与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新任务不相适应。
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为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引领和支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口健康、保障人口安全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科学技术放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二、准确把握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促进人口健康、保障人口安全为目标,加快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和完善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长效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创新机制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显著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综合服务能力以及科技管理能力,全面提升科技工作水平,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战略思路和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