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中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科新闻党〔2006〕4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和《国防科工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国防科工委直属机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委纪[2006]7号)文件精神,推动新闻宣传中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提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的意识,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使新闻宣传中心全体人员普遍受到教育,清理和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行政、守法经营的意识得到加强;依法查处违纪违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深化改革,健全制度,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二)指导原则
高标准严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政策,坚持以教育为主,坚持依纪依法办事,做到“既要规范市场秩序,又要保持各项工作开展;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维护发展大局”,达到既解决突出问题又促进中心发展的综合效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国防科工委新闻宣传中心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新闻宣传中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其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 丁杰盔 新闻宣传中心党委书记
副组长: 李金铎 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张毅伟 新闻宣传中心副主任
成 员: 闫瑞芬 新闻宣传中心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张 涛 新闻宣传中心新闻联络部处长
赵新义 新闻宣传中心报刊编辑部处长
孙 扬 新闻宣传中心网站工作部副处长(主持工作)
沈 田 新闻宣传中心展览音像部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