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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第八条 科技部设立专家顾问组对973计划进行学术咨询。专家顾问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973计划发展战略研究,对973计划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对973计划年度申报指南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受科技部委托主持立项综合评审和咨询工作;

  (四)承担科技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 科技部设立领域专家咨询组参与973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过程管理。领域专家咨询组的主要职责是:

  (一)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定期向科技部提出咨询工作报告;

  (二)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向科技部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受科技部委托主持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四)承担科技部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条 科技部设立973计划联合办公室,加强973计划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的协调和衔接。

  第十一条 在国家科技计划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聘请具有良好信誉的专家参与973计划的项目立项、监督验收、经费预算和绩效考评等有关评估评审工作,专家对评估咨询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负责。

  第十二条 973计划组织实施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专家顾问组成员和领域专家咨询组成员不相互兼任,不能参与项目申报或承担项目。在项目评审评估和验收等管理环节中利益相关人员应回避。

  第十三条 973计划组织实施过程中实行保密制度。在973计划项目评审评估、结题验收和实施过程中,评审评估专家和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能复制、透露或引用项目相关内容,不能对外透露评审评估过程中的意见和未公布的评审评估结果。

  第十四条 973计划实行公示制度,对立项计划、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结果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973计划实行信用制度,对项目承担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负责人、专家等在实施973计划中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纪录,并作为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活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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